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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紀檢工作】 “小便宜”成“大腐敗”警示
點擊次數(shù):14335次    發(fā)布時間:2013/6/24

    防腐應當“勿以惡小而為之”,腐敗沒有大小之分,法律定性的腐敗屬于腐敗的晚期“癥狀”,無法受到法律監(jiān)督是“小便宜”是腐敗的早期“癥狀”!靶”阋恕彪m然不受法律控制的,但卻受干部個人政治道德地制約。人性的惡與權力惡結合起來,就有發(fā)生腐敗的危險可能,“小便宜”也會造成巨大的危害。因此,能否依靠干部本身的政治道德防治“小便宜”成為人民公仆政治生涯路上重大考驗。


    從已經(jīng)發(fā)生的腐敗案件中看出,一些本清正廉潔的干部在行賄者“水滴石穿”的努力,先是沾上貪“小便宜”的“愛好”,進而逐步走向貪污腐敗,最后身陷囹圄,難逃法律制裁。這些干部的落馬就在于對“小便宜”的放松,由于“小便宜”的輕微,沒有引起高度的重視,在行賄者利益引誘、感情投資的引誘下,這些干部最終“笑納”了自認為不能夠成法律意義上的腐敗的“小便宜”,抱著僥幸的心理,安心地享受著“小便宜”利益,總以為不可能夠成犯罪,不會受到追究,放松了思想上的松懈,而這往往是干部政治生涯中最為危險的時刻。實踐證明,越是輕視“小便宜”,“小便宜”就發(fā)展得肆無忌憚,進而迅速地轉向腐敗晚期。“千里之堤,潰于蟻穴”,再強大的防線,只要稍微有漏洞,也經(jīng)不起“蛀蟲”的蠶食。


    “蒼蠅不叮無縫的蛋”,干部思想上的放松就是防腐的裂縫。事物的發(fā)展是通過量變轉化為質變的,不經(jīng)意的“小便宜”最容易麻痹干部的思想,這些讓干部習以為常的“小便宜”是導致干部腐敗的導火索。這些“小便宜”就會像吸毒一樣讓干部逐漸喪失戰(zhàn)斗力,成為“溫水中的青蛙”,在享受“小便宜”帶來的利益不能自拔的同時,干部落馬已經(jīng)為時不遠了。當接受法律制裁的時候,這些干部才猛然回過神來,在“小便宜”驅動下不經(jīng)意地越過了紅線。

    這些拉干部下馬的“小便宜”產生于不經(jīng)意間,吃一頓飯、喝一口酒、收一罐茶……“金無足赤,人無完人”,只要干部有缺點,“小便宜”就可能乘虛而入。“小便宜”最大的破壞力不在其本身的數(shù)額,反而在于其因為數(shù)量小、行為危害不大而讓干部防不甚防。因此,“勿以惡小而為之”應當成為干部廉潔準則,8小時之內,8小時之外都應當時刻警惕“小便宜”,時刻提醒自己,保持高度的腐敗敏銳感,管住好自己的“愛好”,管好自己的缺點,給“小便宜”戴上枷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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